3月3日,汉阴县人民法院汉阳法庭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承办法官耐心调和家庭矛盾,最终两人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原告张某与被告吴某于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两子女,均未成年。近年来,因两人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于是原告张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有良好的感情基础,产生矛盾是因缺乏沟通造成的误会,婚姻还有挽回的余地,法官决定对二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立场出发,分别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沟通,被告吴某意识到自己在这段婚姻关系中确实对原告张某疏于关心,对家庭不够负责,希望张某能给自己一次机会。张某也吐露心声,只要被告能够多关心自己、关心家庭,自己也不想离婚。经法官的耐心调解,该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编辑:沈杰

编审:黄智发 余涛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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