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汉阴县人民法院民庭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网上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汉阴法院受理刘某某诉被告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被告,因被告王某母亲患病住院需其照顾,且王某是处在疫情中风险地区,无法到庭应诉。办案法官通过微信电子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经过与原告沟通,双方均同意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调解。2月19日,在法官的主持下隔空开庭,庭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原被告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查看调解协议内容并采取电子签名的方式予以确认,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
  《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将于3月1日开始施行,届时汉阴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提高智慧法院的应用水平和应用深度,不断加强科技与执法接轨,将新民诉法落到实处,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统一送达平台”“云上法庭”等信息化手段,将线下诉讼活动转为线上诉讼活动,有效扩大审判地域限制,解决外出务工群众诉讼问题,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走路,满足了人民群众互联网时代的司法需求。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对“网络平台审理”作出明确规定,新增第十六条:“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该条款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同时提升了审判效率。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王义林

终审:邹菲

点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