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汉阴县人民法院涧池法庭发出2022年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2年1月26日下午,汉阴县人民法院涧池法庭接到了这样一份申请书:申请人陈某与丈夫结婚后,被丈夫无故猜疑并辱骂殴打,陈某报警后被送往医院治疗。丈夫的家庭暴力除了给陈某造成身体上的痛苦、精神上的折磨,还带来了心理上的阴影。为避免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故向法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承办法官在接到陈某的申请后,立即对其申请进行依法审查,通过询问当事人、走访村委会干部以及调取派出所接出警记录,认定被申请人李某对申请人陈某有实施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性,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因此,承办法官迅速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于1月27日上午向当事人送达了裁定书。同时,为了确保保护令的执行,裁定书也依法向村委会、派出所等进行了送达。

法官提示:遭遇家庭暴力时,请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法条在线:《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一句“家丑不可外扬”,让多少受害者面对家庭暴力时一忍再忍,而一味的沉默、忍让,只会助长施暴者的嚣张气焰,让其变本加厉。面对家暴,我们需要的不是软弱闭嘴,而是勇敢发声、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倪健

编审:余涛 黄智发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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