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日。8月10日以来,汉阴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组织干警前往汉阴县城南凤凰广场、龙岗公园开展普法宣传,将生态环保法律知识送达群众身边,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结合民法典原文及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耕地林地保护、污水排放、秸秆焚烧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开展讲解,告知随意毁损农用地、排放污水等行为对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同时对群众现场法律咨询进行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系统地整合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的各类法律法规。下一步,汉阴法院将持续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以法治宣传做好源头预防,为守护汉阴绿水青山贡献法治力量。

编辑:邱潮

编审:文婷 黄琪雅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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