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汉阴县人民法院通过主动上门送执行款,为两名农民工化解了忧“薪”事。
1月20日,汉阴县人民法院经开区法庭接到农民工老张的紧急求助,反映其与老王被李某拖欠工资两万余元,此前的调解协议未能如期履行。考虑到临近春节,该笔工资关系到两个家庭的生计,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李某,明确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拒不履行调解协议将面临强制执行、纳入失信名单等法律后果。同时,法官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李某体谅农民工的实际困难。
经过多次沟通,李某最终主动将拖欠工资足额送至法庭。鉴于两名农民工居住偏远、行动不便,法官与干警遂决定送款上门。工资发放到位后,老张与老王连连向法官表达感谢。
该起纠纷的顺利化解,不仅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担当。今后,汉阴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化解力度,通过高效调解、主动执行、便民服务等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编辑:李西明
编审:黄琪雅 黄智发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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