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言:“清廉是福,贪欲是祸。”这一质朴却深刻的话语,对于身处治理一线的乡镇干部而言,更具特殊意义。乡镇作为连接党和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干部的清廉与否直接关系民心向背,影响乡村振兴根基。秉持清廉,能让乡镇干部在田间地头收获信任,在服务群众中实现价值;陷入贪欲,则会透支政府公信力,侵蚀基层治理效能,最终自毁前程。

那么,乡镇语境下的“廉”,究竟是什么模样?“廉”是乡镇干部手中的权力边界,面对惠农补贴、集体“三资”、乡村工程项目等民生领域的利益诱惑,才能坚守本心不越雷池;“廉”是服务群众的纯粹初心,在宅基地审批、低保认定、救灾款物发放等事项中,不优亲厚友、不徇私舞弊,让政策红利公平惠及每一位村民;“廉”是日常履职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不搞形式主义、不加重群众负担,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对于乡镇干部而言,“廉”不仅是个人品德修养,更是守护基层稳定、推动乡村发展的责任担当,是赢得群众口碑的“硬名片”。

古往今来,廉洁始终是基层治理的价值标杆。晏子所言“廉者,政之本也”,深刻揭示了廉洁对于政务运行的基础性作用。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更是为基层干部确立了朴素而严格的行为规范。在新时代乡村振兴实践中,这些理念依然闪耀真理光芒。湖南蓝山县各乡镇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村级纪检委员精准监督等方式,让廉政意识入脑入心,正是对传统廉洁思想的传承与践行,也印证了清廉是基层治理的永恒主题。

曾有人言:“天下富贵者有三,贵莫大于无罪,乐莫大于无忧,富莫大于知足。”对于乡镇干部来说,这份“富贵”尤为珍贵。无罪,是严格依规履职,不触碰集体资金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纪律红线,心中无牵挂;无忧,是坚守清廉底线,不被人情请托、利益诱惑所困扰,夜晚睡得安;知足,是珍惜为民服务的岗位,不贪占集体便宜、不谋取额外私利,日子过得踏实。乡镇干部的权力虽小,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唯有守住“知足”之心,方能在基层岗位上收获真正的精神富足。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乡镇廉政建设注入强劲动力。乡镇干部作为政策落地的“执行者”、群众诉求的“回应者”,更应将清廉理念融入日常工作。要以案为鉴,从虚报冒领惠农补贴、侵占集体资产等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要规范用权,严格执行村务公开、民主决策等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主动接受监督,配合村级监督委员和群众监督,习惯在约束中履职尽责。唯有如此,才能让中央八项规定在乡镇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乡镇干部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深刻道理,做到清廉自守,方能在走村入户时收获群众的笑脸,在化解矛盾时赢得真心配合;方能守住和睦家庭,不因违纪违法让家人蒙羞;方能在职业生涯中稳步前行,实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初心。基层稳则天下安,基层廉则民心顺。乡镇干部唯有以清廉立身、以实干成事,才能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让群众在风清气正的治理环境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曾萌萌

编审:黄琪雅 文婷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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