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汉阴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面对态度蛮横、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蒋某(化名),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决定,有力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源于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责任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蒋某始终采取消极对抗的态度。他不仅未按传唤要求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也未依法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期间,汉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蒋某,督促其履行义务,但蒋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拒不露面,企图逃避执行。

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转机出现在12月3日,申请执行人偶然发现了蒋某的行踪,并立即联系了汉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出动,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将其依法传唤至法院。

然而,在返回法院及后续的调查过程中,蒋某依然毫无履行义务的诚意。他全程不停地拨打电话,态度极其不配合,对执行干警的询问置若罔闻,更令人震惊的是,蒋某竟公然叫嚣:“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气焰十分嚣张,其行为已构成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战。

鉴于被执行人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报告财产且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态度恶劣,其行为已严重妨碍了民事诉讼的执行。为捍卫法律尊严,汉阴法院依法对蒋某作出拘留决定。

法官提醒: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国家强制力,必须得到尊重和履行。任何企图通过逃避、抗拒等方式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汉阴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重拳打击拒不执行、规避执行的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编辑:沈杰

编审:黄琪雅 文婷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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