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汉阴县人民法院根据律师申请,立案庭法官审查,发出一份立案前律师调查令,查明了起诉标的具体状况,使案件得以顺利立案。
死者王某系原告王小某之父,被告张某某之夫,某单位职工,原、被告系继母女关系。王某去世后,原告王小某与被告张某某因王某名下遗产和死亡抚恤金分割等事项发生分歧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王小某将张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向其支付王某遗产及死亡抚恤金等财产的25%份额款项。窗口工作人员接收诉讼材料时发现原告诉讼请求不明确,经详细询问无法得知王某遗产、死亡抚恤金等具体状况,根据其陈述的线索告知原告代理律师可以申请律师调查令,查询后完善诉讼请求。遂律师向本院申请律师调查令查明了王某遗产、抚恤金等争议事项的具体情况,原告修改诉讼请求后重新提交起诉状顺利立案。
本案中,针对原告诉讼请求不明确的情况,此时若机械推进审判程序,不仅原告合法权利可能落空,更将耗费宝贵的司法资源,导致程序空转,使正义停留于纸面。立案干警没有让程序在僵局前空转,而是结合律师调查令运用范围告知当事人明确及完善诉讼请求方式,避免了原告因诉求不明确而无法立案的可能,及时高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了诉讼成本、诉讼时间和司法资源,对立案受理工作具有引导和规范作用。
编辑:沈杰
编审:黄琪雅 文婷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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