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有效破解涉企案件执行难题,汉阴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市中院推行的“三预告、五区分”涉企善意文明执行机制,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

11月26日,该机制在一起涉企执行案件中成功运用。王某、张某与汉阴县某建筑材料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虽经调解达成协议,但因企业初创阶段市场开拓受阻,未能按期履行首笔款项,面临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汉阴法院并未简单采取查控措施。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执行理念,深入企业开展实地调查,发现该企业虽处初创关键期,但生产链条完整、员工队伍稳定,困难源于市场拓展周期,“造血能力”正在形成。若直接强制划拨,不仅可能导致债权落空,还将引发工人失业、影响地方经济。

据此,法院精准启动“三预告、五区分”工作机制:一方面向企业送达《重大执行措施预告知书》,明确法律底线,给予缓冲期,引导其主动履行;另一方面,多次与申请执行人沟通,释法说理,并邀请其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状况。

当申请执行人亲眼看到企业生产有序、运营正常时,对其困境与潜力有了直观了解。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给予半年缓冲期,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截至目前,汉阴法院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发布涉企执前预告知书31份,发布适用重大执行措施预告知书26份,发布信用惩戒预告知书13份,9件案件当事人在执行中和解,和解金额370万元。严格区分企业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16次;对涉企财产严格区分“活封”与“死封”24次;对相关企业厂房、设备采取活封数量24次;累计对涉案企业主体严格区分失信和失能98 次;适用信用惩戒2次;及时解除信用惩戒65次。

编辑:倪健

编审:黄琪雅 黄智发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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