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根据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服务教育强国建设。

二、入学对象

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5年小学毕业学生。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佐证资料,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教体局备案。

三、招生政策

()公办学校。小学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城区小学按照学区划分方案,网上报名登记,根据城区学校空缺学位和招生顺序依次确定。初中坚持对口直升原则,城区初中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对口直升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住房、就业经营的招生顺序依次确定。

()民办学校。安康长兴学校面向全县招收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若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直接招收。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采取电脑摇号派位的办法招生,未被电脑摇号派位招收的学生,参与公办学校划片录取。

四、报名方法

()一年级新生。统一实行线上报名,家长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或“秦务员”(手机端)“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实名注册、登录报名,每生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名一次,且只能报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

()七年级新生。实行线下登记报名,公办小学毕业生在对口直升初中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校报名入学。报考民办学校的,需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或“秦务员”(手机端)“教育入学一件事”系统选择安康长兴学校报名。

()政策优待。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苏陕协作来汉人才的子女等符合国、省、市、县文件相关规定人员子女,由优抚对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采集符合条件的适龄优抚对象子女信息,向县教体局提交证明材料审核后安排到相应学校。

五、招生办法

(一)报名类型

1.户籍类:是指学生具有汉阴县户籍,根据学生户籍和居住房产是否在学区内,分为三种情况: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及其他。

房户一致类:是指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与本人户籍及家庭实际居住所持产权住房都在学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房户不一致类:是指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无房产,即有户无房;或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未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持有实际居住的产权住房,即有房无户。

其他类:是指学生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未在学区内,同时在学区内也无房产的在城区经商、务工的汉阴户籍人员子女。

2.随迁子女类:是指户籍在汉阴县外,但在汉阴居住半年以上的经商、务工等人员子女,根据户籍所在地情况分为:跨省随迁、省内跨市随迁和市内跨县区随迁三类。

(二)报名佐证材料

汉阴县招生入学资料清单一览表见附件1

招收顺序

按照上级政策要求,2025年秋季义务段起始年级招生按各学校招生计划分类分批招生,具体招收顺序为:政策优待类,房户一致类,房户不一致类(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其他类,随迁子女类。若出现剩余学位不能保证同一类型的全部学生就读的情况,则按照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等证明资料有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学位名额。

(四)学区划分

1.城区小学阶段学区划分见附件2;

2.城区初中阶段学区划分见附件3;

(五)招生时间

1.信息发布。7月10日前,在汉阴政府网、汉阴发布、汉阴教育公众号发布汉阴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公告,包括招生对象、学区范围和入学流程等信息。

2.正式招生。

7月10日-25日,七年级由相应初中学校发布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新生家长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校登记报名。

8月13日-15日,一年级新生家长在手机端填报入学资料,县教体局和各招生学校设立咨询点和咨询电话,协助指导家长有序完成资料录入,完成正式报名。报名安康长兴学校七年级学生家长在手机端填报入学资料。

3.学校审核。8月16日-18日,学校在系统审核家长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审核通过;材料不全学生,退回补充后再提交;家长要及时关注“秦务员”系统反馈消息。民办长兴学校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通过电脑摇号确定招生对象。

4.教体局调剂。8月19日-20日,对不符合报名学校招生条件和民办长兴学校摇号未取得学位学生,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对口直升七年级新生由各初中学校线下资审后导入“入学一件事”系统。

5.反馈结果。8月21日-25日,各中小学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系统向家长反馈录取结果。

6.新生入学。8月31日,按照学校录取反馈和招生录取结果有序组织新生入学。

(六)转入学生资格审核

回户籍地就读的义务教育转入学生,由户籍地学校接收。其他年级和类别的义务教育转入学生,由学校参照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核要求办理。现有班额超标学校一律禁止接收转入学生,其申请转学学生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六、相关要求

1.全面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所有一年级入学新生均需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完成报名登记,实行登记报名、材料审核、招生录取工作。各小学和幼儿园要加强相关政策和操作指南的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家长理解相关要求。各小学在报名期间要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站和咨询电话,配足配强人员设备,为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指导和服务。

2.狠抓控辍保学工作各校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加强筛查预警和精准帮扶。在秋季开学前后开展大家访和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加强家校常态化联系,精准掌握学生报到入学和异动情况。对无故未返校的学生立即启动劝返工作,严防因灾因病因家庭困难而新增辍学。对休学和延缓入学学生,待休学缓学期满后及时动员其返校复学。对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充分利用“陕西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实行“一生一籍、籍随人走”,强化新生学籍建立工作各环节审核,确保学籍注册与招生录取、实际就读“三个一致”,严禁出现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就读行为。切实加强小升初学生学籍接续及异动学生学籍审核和管理,坚决防止利用转学变相择校、变相掐尖。招生结束后,应于9月30日前完成学籍录入、转接、接续工作。

4.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校认真摸清学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局长牵头领导,分管副局长组织实施,教育股负责具体落实和政策咨询等工作,其他股室按照职能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研判解决矛盾问题,做好风险维稳和舆情处置。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和教导(务)处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二)主动回应关切。各校要及时公布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公示招生咨询投诉电话,建立线下招生服务站,按照县教体局安排统一政策口径,主动及时处理来电来访,严防问题积小成大、激化矛盾;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生源分布分析,研判学位供需情况,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禁激化矛盾、转移矛盾、上交矛盾。

(三)规范招生管理。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严禁出现因政策宣传不到位而侵害学生权益的情况;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等。

(四)严格执纪问责。县教体局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肃招生纪律,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对群众关注、舆情较多的热点学校加强指导,对招生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学校,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

附件:

1.汉阴县2025年招生入学批次暨资料清单一览表

2.汉阴县2025年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

3.汉阴县2025年小升初对口直升一览表

4.汉阴县2025年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5.汉阴县城区学区划分示意图

汉阴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7日







编辑:吴九九

编审:黄智发 黄琪雅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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