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法官,我已经主动履行第一期代偿款,以后的每个月我都会按时履行的。”6月3日,汉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接到了一通当事人主动打来的电话,随即打开手机在一个微信群里看到了一张转账凭证,这个群正是为督促被告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而建立的。

本案源于一起追偿权纠纷。李某向某平台借款后未能如期偿还本息,甲公司依据合同约定代其向该平台偿还,后甲公司向李某催要代偿款无果,将其诉至法院。

因李某债台高筑,案件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后经承办法官多次沟通,详细向李某解释追偿权相关法律规定,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各让一步,甲公司同意由李某分期偿还代偿款。为确保调解协议顺利履行,承办法官在调解成功后立即建立了该微信群,将原、被告双方纳入群内,作为后续履行通知、凭证提交和进度跟踪的专用渠道。如今,每个月这个微信群里都会收到李某发来的转账凭证,该起案件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编辑:沈杰

编审:黄琪雅 文婷

终审: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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