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汉阴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发生在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吴某与被告沈某系朋友关系,另一被告刘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沈某借钱。沈某借给刘某后,刘某表示仍有资金缺口,二人便共同找到原告吴某向其借款,刘某当场出具借条,沈某作为担保人也在借条上签了字。借款到期后,吴某经多次催要,刘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而后便失去联系,原告吴某无奈之下将刘某、沈某一并起诉至法院。

因一直未与刘某取得联系,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多次与吴某、沈某进行沟通。一开始,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退让。

考虑到双方之间是朋友关系,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法官决定从情理与法理两方面着手调解,耐心向沈某释明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最终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编辑:沈杰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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