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汉阴法院汉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彩礼纠纷案件。

王某与吴某相识后感情迅速升温,不久后举行了订婚仪式,并给予吴某相应彩礼。双方开始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期间,双方多次因琐事发生争吵,矛盾无法调和,最终导致二人分手。后双方就返还彩礼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无奈之下诉至法庭。

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意见和诉求后,发现双方对彩礼金额认定等问题争议较大。为了既解“案结”,又解“心结”,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向吴某详细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阐明了王某请求返还彩礼诉求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向王某释明了司法实践中对于彩礼的认定范畴等,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吴某向王某返还部分彩礼,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彩礼纠纷既是财产纠纷,也是情感纠纷。广大青年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婚嫁观,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编辑:李西明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钟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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