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汉阴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刘某将建设工程承包给原告徐某施工,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后,原告即进场施工,后一直未补签施工合同。工程结束后,双方因工程款问题发生争议,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其工程款。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通过查阅卷宗资料,发现双方因未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对工程价款争议较大。针对此类问题,通常做法就是通过鉴定来解决,但考虑到鉴定程序耗时长、费用高,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工程价款核算并达成一致意见。在此过程中,承办法官分别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全部款项。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常见类型之一,因为涉及专业知识较强,为查明案件事实,案件往往会进入鉴定程序,导致诉讼成本高、审理周期长。本案中,法官抓住案件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核算,并释法明理,最终通过调解方式圆满解决,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李西明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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