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汉阴县司法局双河口司法所调解员组织当事人双方到村委会,就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调解,通过调解员耐心细致地讲解、劝导,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8月13日,因为叶某某疏忽大意,家中饲养的6头牛到周某某的田中啃食了青草,不料,周某某刚在田里喷洒了除草剂(百草枯)。第二天清早,食用毒草的牛就出现口吐白沫、拉稀等症状,经当地兽医治疗,共计花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2000多元。为此,叶某某就牛中毒事件要求周某某赔偿相关损失。
镇调委会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调解员到村采取对周某某、叶某某分开做工作的办法,分别指出双方存在的过错和责任,从法理和情理上对双方进行疏导,最终达成了由双方各承担一半费用的意见,双方达成协议并现场履行到位,该起矛盾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编辑:李西明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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